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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行出生证明书一般只需要三步。第一,登记申明书。第二,向原发行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新发行申请的第三,将重新发行申请书带到...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一)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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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书丢失后,需要重新发行。重新处理方法如下: 1、首先,去原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原科出示当时住院生育医学状况的证明书。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 2、新生儿父母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书重新发行申请书,填写后,提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包括父母的结婚证明书等,也要准备好。也许有使用的地方。 3、然后,医院发行的证明书,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发行出生证明书。当然,如果有当时医院的病例,可能会更容易出具医院证明。提交资料后,相关部门受理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每周2、星期五可以收到最后的证明文件。办理证明书有人工费,但不贵。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一)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二)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三)补证机构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父母、子女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已报户口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补发的证件应当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作废。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补发。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中有特殊情况的,应逐级上报,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或其监护人。
首先要到你的孩子出生的医院,找到当时的出院记录和医学证明的存根,当时开具时是有存根的。把这两样拿去复印。拿着复印好的存根和出院记录,到当地媒体(最好事先去保健院问一下,哪个媒体,因为有具体的要求)去声明原医学证明作废。自声明日期满7天,拿着有声明的报纸到所在地的妇幼保健生殖中心。妇幼保健生殖中心需要你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和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孩子如果已经入户口,孩子的户口薄的复印件也需提供,如果孩子没有入户口,需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入户证明。把这些证件拿好,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生殖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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