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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原因是指当事人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事实和理由。如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理由包括: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错过了托运人和收货人。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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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又分: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2、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违约责任的免责理由包括法定免责理由和约定免责理由。 一、法定免责原因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免责原因,无需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主要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一是自然灾害。 二是政府行为。 三是社会异常现象。 约定免责原因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况包括: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将免责条款订为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三)免责条款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 (5)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违约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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