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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
一、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财产主要有一下三种情形:(1)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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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已成为司法惯例。(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但对方对取得财产的当事人有资助,或者在取得财产过程中有辅助劳动,提供生活帮助的,收入或者财产应当一般共有。可以根据当事人在财产中的作用,可以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属于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根据赠与关系进行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产,如果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取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可以酌情返还。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有严重疾病,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或者另一方应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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