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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转学由原学籍校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转学联系表”。经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双方区县教委审查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高中学生转学由...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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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县的农业户口,想在天津市河北区上学,就要满足在天津市河北区上学的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津市河北区工作或居住。《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当事人可以参照《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13条、14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转学手续,具体如下:《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十三条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高一第一学期、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在本区县范围内不办理转学。第十四条高中跨省转学(含转出、转入),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办理流程如下:(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跨省转学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二)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由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向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实)办(理);(三)转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学籍系统向市教委提交转入申请,并由市教委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实)办(理);(四)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学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实)办(理);(五)转入学校获得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证明材料包括: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原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原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
具体事宜可以询问蓝印户口管理部门申办蓝印户口的条件购房申办蓝印户口条件:购买价值100万元商品房办理1户一次性交清全部房款契税完税证明投资申办蓝印户口条件:200万元办理1人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且需有本人名下住房在天津购买落户的标准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80万元,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蓟县、宁河县、静海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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