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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不能等同于拘留。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者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
1.行政拘留算羁押期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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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从逮捕之日起,以前的拘留不计算。拘留期限是对侦查、起诉、审判人员的法定拘留期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侦查中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1、逃犯异地临时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是算刑事拘留时间的。 2、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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