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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异地拘留的,拘留的时间从拘留措施实施之时开始计算,对流窜作案的嫌疑人最长可拘留37天。《中华人民共...
羁押: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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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且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
刑事拘留以日为计算单位,期间开始日不在期间内,即期间开始的第二天。期限届满至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自拘留之日起计算。将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应当在拘留期间计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如果是刑事拘留、逮捕的,是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羁押的,而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羁押的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的,由于缓刑是对原判罚缓期执行的情形,所以是不能折抵刑期的。依据《刑法》的规定,可能折抵刑期的刑事处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三种,法院判处这三种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判处前被先行羁押的,期限的期间就可能折抵刑期,折抵刑期时有以下的分别:1、如果是管制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二日的刑期。2、如果是拘役、有期徒刑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的刑期。3、如果判处前是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一日刑期,如果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但如果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话,一般先行羁押的期限是不得折抵缓刑的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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