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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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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女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2、若是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女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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