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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协...
承租人死亡,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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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出现对这些住房困难的家庭有很大的帮助。1、公共租赁住房变更承租人只能在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2、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变更条件。租赁期内,承租人同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因此,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公有房屋更名手续。您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可以办理过户,但您必须提供其他家庭成员的证明。未婚,父母死亡,以及其他没有兄弟姐妹的直系亲属的证明。没有这些证明,过户有点困难。因此,如果承租人想向他人变更,需要出示相关证明。3、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变更承租人的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搬迁;(2)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3)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
可以由同住的直系亲属来承租。没有同住的,也可以由本市居民直系亲属来承租。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确认承租人。 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公有住房承租人名称的变更应满足两个条件:(1)与承租人共同居住满一年,这是前提。如果不是共同居住人,则不能享有承租权;(2)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即共同居住人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应当协商确定房屋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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