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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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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作出或不具备制作条件的,三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因采用的程序不同而不同。对于交通事故满足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为当场,在不具备当场作出的情况下,期限为3日内。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为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为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可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时间因需要的程序不同而不同。
一般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有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员后的10日内制作;需要检验鉴定的在结论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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