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按一般共有处理,即同居一方有证据证明是个人所有的,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有证据证明的作为共同财产认定。孩子抚养问题请看下面的条文...
协议以协议为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参考法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分居期间取得财产应视作是其个人财产,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 993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悬殊的,相差部分多得财产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我国婚姻关系以登记为法定成立要件,即只有领了结婚证的双方才有婚姻关系,才是夫妻。那么,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视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权利。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1989年 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可以分割的,但须按照法律规定来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7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