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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三金属于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符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1.离婚后三金不需要还男方。 2.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对女方及女方家属的财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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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看情况,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1、在离婚时,男方给女方买的三金一般不需要退还给男方。 2、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双方在结婚登记后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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