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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就买卖房屋达成的初步意向。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先签订《购房意向书》,从法律角度讲,该意向书属于认购合...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当事人约定未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开发商和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为了保证未来的履行,会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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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房者来说,一经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就依约负有一定的合同义务,须依约全面适当的履行。从商品房认购书来看,作为商品房认购书预订方的购房者主要有在特定的时间与开发商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正因为购房者负有如此的合同义务,所以购房者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进行约束。如果购房者在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后反悔,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为能全面履行商品房认购书还要准备好购房款,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照样构成商品房认购书的违约,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导致已经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难以实际履行,虽不会违反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却会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导致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通常,商品房认购书签订的同时,会要求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订金,但有时也会约定在商品房认购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交纳。这时,购房者还负有如约交纳定金或订金的义务,既是如约交纳,就不仅要按约定的数量还要按约定的时间交纳。由于商品房认购书并不直接约定交易的内容,只是为交易做准备,所以购房者在这个阶段的合同义务较少,只是须与开发商达成公平的协议并督促开发商履行。
主要应从认购书本身的内容进行判断处理:如果认购书签订的目的,在于为买卖双方以后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约定,并为其作必要准备,则该认购书具有独立法律效力.无论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还是意向书或者是购房合同,均应具有法律效力,违反认购书约定内容都有可能产生相应民事责任。
购房意向书是指买卖双方就买卖房屋达成的初步意向。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先签订“购房意向书”,从法律角度讲,该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又称预约合同或合同预约,是指当事人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订立正式合同。当事人有义务履行预约规定的订立本约。当意向书的内容已经具备买卖关系的主体、标的、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根据法律规定,这是一份正式的购房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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