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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有毕业证不影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毕业证书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如果是因为自身的原因离职的,公司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赔偿的。二、法律依...
1、什么是见习期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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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学校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劳动法管理。当然,合同的内容由你们双方协商确定,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不过象单位必须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双方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你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单位不得任意延长你的工作时间等内容,你们是不能以协议的方式改变的,否则,单位将要对你赔偿或补偿.
1、什么是见习期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2、见习期和试用期区别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这样就出现了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生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即作为正式员工。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见习期与现行的劳动合同制确实有不相适应之处。不少有识之士已经提出,见习期制应尽早明确废除。在废除见习期制度之前,如果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人事部及高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行。3、见习期期间可以离职吗如果员工在见习期内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由于这类纠纷从性质上说仍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而产生的,因此双方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处理争议。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个月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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