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规定了19种著名合同,即:买卖合同;供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贷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融...
合同有效类型如下: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规定的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上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以下这些: 1、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3、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6、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8、保理合同 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9、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1、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12、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3、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4、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5、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6、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17、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8、中介合同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9、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纪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纪律合同主体的限制。在中国,纪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太多限制。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四、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事。五、行纪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和非要式合同。
行政处罚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对一些违法行为作出的,但是当违法行为严重到可以认定为刑事犯罪之后,则就会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然后追究其刑事方面的责任。在《行政处罚法》当中对行政处罚的类型作出了规定,那行政处罚包括哪些类型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并规定了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办法。这六类处罚不是按照单一标准划分的,也没有穷尽性质。这种规定的主要根据,是它们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程度,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保护作用,便于划分不同国家机关对各种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这六类行政处罚分别是: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对于上述各种处罚以外的其他处罚种类的设定,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公布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公布的行政法规规定。这就是说,行政处罚新种类的创设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其他机关没有这种权力。大家应该也有一定了解吧。其中主要包括了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中有些处罚是只能针对企业法人作出的,而有些则只能针对自然人作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2人已浏览
1,09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8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