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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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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民法典》(民法典于2021.1.1实行)包括的合同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1、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以胁迫、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该合同没有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是有效的合同。(注:一般性政策规定没有法律强制性,发改委调整投资计划是否有强制性本人不是很了解) 3、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而签订;(2)显失公平。项目法人想要解除合同,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解除。但难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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