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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腾退补偿,应当在一年内批量验收和支付。批量验收和支付可以减轻相关部门调查、统计、汇总和报告的工作压力,操作方便。一年的原因是,农民...
对于农村宅基地住房,如果满足所有人属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且户口在同一村,则可以转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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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由于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认后个人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随意买卖或者交易。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1、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的地方制定了区位补偿价,可以以此为依据,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要求给予合理补偿 2、"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 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土地管理法律的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其次,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 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就是非自然人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假如只有一处,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农村宅基地由于其不具备商业性质,所以一般是不可以参与买卖的,对于相关产权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而定,特别是户口已经迁入城市的情况下,由于户口性质已经变化,所以不在具备分配宅基地产权的资格,但其建设的相关房产仍然是属于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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