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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
发生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医疗费用由社保支付。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费等由单位支付,另外单位还要照常发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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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工伤待遇为:1、医疗待遇(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住院期内交通食宿费、外地就医交通、住宿费、):根据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标准报销;2、辅助器具费:根据实际需要,按标准报销;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5、住院期间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按护工标准确定。以上,1-3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4-5项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级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7、伤残就业补助金,9级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以上,6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7项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以下规定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大约在5-6级之间,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其处理程序,先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作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然后根据劳动能力等级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e)五级 21)一侧膝以下缺失; 19)一侧踝以下缺失; 20)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 cm以上; 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丧失; 24)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25)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 90°者; 26)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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