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宁波买房限购的情况

2022-01-05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的通知(宁波市办发〔2017〕〕50)在市政府同意的基础上,自2017年10月1日起,有关事项补充如下:1、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非户籍家庭有一套以上住房或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不能在本市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购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下同)。2、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行政区域新购房屋,必须取得房地产权证书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订时间为准。市或者有关区域的房地产管理和房地产登记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在交易合同备案和房地产权证书中注明房屋转让限制信息。、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