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无故辞退,没有缴纳保险,可以主张补缴社保,享有每年2个月工资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不缴纳的,您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像您所说的这种情况,公司的真实意图就是想让您自己提出辞职的申请,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单位没有及时为您缴纳社保存在过错,所以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辞职是您的权利。因为您的单位没有为您缴纳社保,存在过错,您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方不同意的,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