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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后,即使还未签订补偿协议是能够要到补偿的。按照法定程序,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在没有补偿的情形下,强拆了房屋,依然要进行补偿。根据《...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仅仅在房子里写一个拆除文字来拆除房子当然是不好的,但也需要有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文件或宣传来拆除。被拆迁人有权对不合理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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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征地程序合法,房主不签字且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规定期限内仍然不搬出房屋的,可以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不能够强拆。被征收人有权就补偿协议与征收单位进行协商,被征收人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如果是国家批准的农村新村建设工程是必须要拆的,不能不拆迁。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坚持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主要是拆迁信息公开透明,拆迁裁决、拆迁补偿安置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作出应当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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