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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实体的支持力度,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行新补贴。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
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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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只有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受。需要村户籍的双方持有身份证、户籍簿、婚姻状况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产权证书,向住房和宅基地村委会申请转让,将公布,村三分之二通过,可以由村委会转让,不得由外部户籍人员办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权:(1)城市土地;(2)农村、城市郊区没收、征收、购买国有土地;(3)国家征收土地;(4)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不属于集体所有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转为城市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由于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不再使用。
四好农村道路要求:建设、管理、保护和运营。四好农村道路建设标准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道路产权得到有效保护,道路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物流服务体系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四好农村道路建设主要包括:1。改造患者危险路桥;2、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确定新建公路的标准等级;3、完善相关公路养护措施和安全措施;4、加强公路建设和养护监管;5、重视农村公路的安全管理。
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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