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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申请领购发票;临时到本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单位或个人,可凭所在地税...
发票收购簿丢失应当当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发生遗失,被盗《收据收购簿》时,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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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领购发票流程: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的,应当向当地办税服务厅提出购票申请,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③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办税服务厅受理后,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后,由办税服务将《地税发票领购折》发给纳税人,纳税人凭《地税发票领购折》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 2、第二次购领发票流程:应当向当地办税服务厅提出购票申请,填写《发票领购申请表》,并同时携带并出示: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地税发票领购折; ③尚未验旧且需领购的该种发票存根联; ④发票专用章。
1、纳税人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领用、开具和保管农产品收购发票,如实填写收购发票有关栏目,并向收款人逐笔开具发票,需要汇总开具的,应附上购货清单(纳入发票升级版范围的纳税人需通过发票升级版系统开具购货清单)。 2、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问题:纳税人应按规定妥善保管与收购农产品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以备查验,如收购农产品的过磅单、入库单、运输专用结算单据、收付款凭证等。 3、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税源风险监控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企业生产经营和相关纳税信息的动态分析,对农产品收购、耗用、销售、资金收付、发票使用等情况进行分析核查。
带上你的报税盘还有购票本,你的身份证还有发票验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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