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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为股东的民间借贷行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但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而且不得超过公司章程中对担保总额及担保数额的限额规定...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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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程序。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总额和单项投资或担保金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限额。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的投票,投票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持有的投票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是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不中止、中断或延长。如未确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公司可以为其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该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果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 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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