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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可以上诉,也可以在六个月后重新起诉。不过,这样的案子在没有新的证据支持下,上诉也很难改变判决。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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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诉,也可以在六个月后重新起诉。不过,这样的案子在没有新的证据支持下,上诉也很难改变判决。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诉讼这是最普通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往往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但是,也可能存在例外。起诉离婚的时候,并不是法院依法受理了离婚案件的,那么最终就可以判决夫妻离婚,这还要实际看是否满足诉讼离婚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要求,自然即使调解无效,也不会准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自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想要离婚的目的也就会落空。
双方感情破裂想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是否离婚。那起诉两次不判离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好的离婚案件,判决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后起诉。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当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天起计算。判决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不服离婚诉讼判决的,可以在有效期内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当事人都对此有疑问,不是说你想离婚,起诉了法院就会给你判离婚的,法院判决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然法律也规定了法定可以离婚的情形,如果你有以下情形法院肯定是会判决离婚的: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婚姻法规定的一个兜底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下:(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生活中,遇到“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建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调解离婚自然是最好的,不然就有想离婚的一方实际提供有效证据,符合了离婚条件的时候,法官也是会作出离婚判决的,而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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