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审理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 1、亲自到庭应诉。离婚案件,除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须当事人亲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相关法律解答你的问题法院哪些案件不能受理回答如下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⑴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⑵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原告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被告不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不具体,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则法院不受理!如果上述条件不存在,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具体,且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则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无管辖权,则法院应向起诉方告知有管辖权的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如本院没有管辖权,告知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该原告仍坚持起诉的,应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反悔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而应遵守国际惯例,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