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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用以下两种方法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方法:以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下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
1.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理论上与其他股东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隐名股东其实就是不愿显名的实际出资人,除了不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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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生病不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身心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不一定是家庭成员。也可以是被监护和照顾的人。包括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和照顾责任的人虐待被监护和照顾的人。
隐名股东权益包括: 1、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分红权; 3、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显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在实践中有些出资人往往出于自身原因或者为了规避法律或者管理等目的,出资人私下通过协议的方式找熟人替代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即显名股东实际不出资,出资人实际出资但不记载在股东名册上。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驶股东权利。显名股东依法被记载于股东名册,属于法律认可的股东。因此,显名股东就享有股东应有的全部权利,也应当享有股东知情权。 隐名股东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显名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履行了法定的出资义务,但是由于隐名股东没有被登记在股东名册上,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不能行使股东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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