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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要看是否已经满60岁。 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按照一般人损赔偿处理,建议委托律师...
退休人员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构成工伤,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就行了,至于赔偿多少金额,需要综合考虑伤者的受伤情况、个人及其家庭情况、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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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讲,满60周岁后就不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即便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用工的事实,也是劳务关系。但是上海市劳动保障局2010年曾经处理过类似事件:,其中把退休人员也列入特殊劳动关系的对象,并且明确对他们在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最低工资等方面参照正式合同制员工待遇执行。据此,不管是否有事前约定,受聘的退休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都应按统一的标准支付受伤员工相应的工伤待遇。
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而言。工伤,是基与劳动关系而言的,没有劳动关系,不能成为工伤。 因此,60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已经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应当按民事损害处理,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没有领取养老保险,可以先申请人定工伤,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出一个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拿着这个决定,可以申请法院审理。看你婆婆具体情况,同时看当地的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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