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龄×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因病或非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龄×月工资按医疗补助金(超过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龄×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龄×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龄×月工资6、超过期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标准赔偿两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