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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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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股东请求确认解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时说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手续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支付相应的出资。公司债权人在办理法定减资手续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出资前,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有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认定,可以委托相应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股东除名应当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股东大会决议。因为除名事项很重要,所以召开股东大会表决股东除名事项,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被解雇的股东没有会议的,应当及时通知被除名股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出资的,就会构成出资违约,除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公司,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2、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撤股的,但可以在内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也可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给其他人。股东入股后,很难撤资,只有通过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转让股份的程序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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