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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具体有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陪偿费(又叫死亡抚恤金)等。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有被抚养人专有;死亡...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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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第一继承人的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他们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首先,死亡赔偿款是什么时侯取得,王某父母还在不在,死都有没有妻子儿女等等,不明胡,因此,无法判断该赔偿款是不是某一人所有,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 其次,既使是在该女的与王某婚后取得,也不存在王某妻子有份的问题。死亡款项又不是死者的遗产,不存在婚后共同继承的问题。 第三,从情理上来说,这个女的不该分丈夫死支弟弟的赔偿款,因为,这个款项,以后修坟,扫墓需要开支的。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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