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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不是一辈子的。 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可从名单中除名。 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信执行人符合...
失信被执行人不一定一辈子都是,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有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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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按规定列入失信者名单后,满5年自动取消。失信者黑名单,即失信者名单,是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履行失信者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将被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辈子,只要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一定条件,可从名单中删除。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完成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执行程序终止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者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暂停不可信执行人的执行;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是的r案件发生后就永远存在了r但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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