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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子要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然房屋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办事程序: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窗口受理→科室初审→现场踏勘→联席会议研究→分管...
如果是委托别人加工,那么只需要受委托方具有加工产品的许可,如果本身就是受委托方,则同样需要具有加工产品的许可。如果是委托方,在经营范围中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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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不是由工程承包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工程发包。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证,经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方可录用。雇主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有特殊需要,国内暂时缺少合适的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备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三)无犯罪记录;(四)有明确的用人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可以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方可在中国就业。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有F、L、C、G字签证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请许可证,受聘外国人凭许可证到公安机关变更身份,办理就业证和居留证后方可就业。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配偶在中国工作的规定执行,并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劳动部统一制作许可证和就业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免办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一)由中国政府直接出资聘用的外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资聘用的具有国家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书的外国人;(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许可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无需登录,具有特殊技能的外国劳动者;(三)经文化部批准持有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人,均可免办许可证,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相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一)按照中国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之间的协议和协议,实施中外合作交流项目,聘请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
不需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不是由工程承包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工程发包。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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