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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需要办理工作许可证明吗?

2021-10-28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证,经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方可录用。雇主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有特殊需要,国内暂时缺少合适的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备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三)无犯罪记录;(四)有明确的用人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可以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方可在中国就业。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有F、L、C、G字签证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请许可证,受聘外国人凭许可证到公安机关变更身份,办理就业证和居留证后方可就业。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配偶在中国工作的规定执行,并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劳动部统一制作许可证和就业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免办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一)由中国政府直接出资聘用的外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资聘用的具有国家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书的外国人;(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许可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无需登录,具有特殊技能的外国劳动者;(三)经文化部批准持有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人,均可免办许可证,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相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一)按照中国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之间的协议和协议,实施中外合作交流项目,聘请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

相关法规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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