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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的房产是如何交易的: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 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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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 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1)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一定的。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法院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 2、第2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3、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4、变卖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
关于2018年二手房交易流程过户主要有以下十个步骤: 1、至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或居间代理机构办理存量房买卖契约网上公示、签约。 2、至房管局一楼大厅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手续(直系亲属间交易到二楼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业务三科办理公示、签约,非直系亲属间交易须自找居间代理机构办理公示、签约。具体咨询二楼市场管理处业务三科)。 3、前往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购房贷款申请(若有)。无贷款直接现金交易的直接进入第4步。 4、至房管局二楼大厅咨询窗口取号并到登记窗口依次申请登记。 5、登记中心审核、记载于房屋登记薄、缮证(十个工作日)。 6、收到房管局短信 7、凭完税凭证至登记中心发证窗口领证。 8、至土地局窗口办理申请土地证的手续。 9、至大厅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领款手续。 10、前往土地局领取土地证;!
一、房屋拍卖流程: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二、房地产拍卖规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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