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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是不影响公积金提取的,不需要重新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的,但是你要办理公积金变更手续的,把你原来的公积金的缴费单位变成你现在的单位缴费。...
公积金在不买房的情况下在满足其他提取条件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并不一定是买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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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在以下情况下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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