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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这样的规定: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户口,与户口性质及形式(家庭户、集体户...
【法律意见】去结婚登记时不会要求“更改完户口后再来”。【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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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原常住户籍信息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或者更新后,原来的就已经注销了,不需要再办理更正手续; 3、如果现在的户口本上的信息有误的,可以更改:应该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前的及现在的)、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证明等; 4、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改变户口性质,只需要告诉单位负责人事的人。户口性质不影响缴纳社保。建议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缴纳。现在看起来少交的多,但是缴费基数关系到你以后的养老金水平,不建议你选择低缴费基数。
当事人登记的户籍个人信息有错误,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修改户籍个人信息手续。《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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