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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 1、购房者与买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购房者、卖房者、委托的律师事务三签订的《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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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协议; 2、卖方请提前还贷款赎房,买方选择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交资料,办理资金监管; 3、银行审查,出具《二手楼按揭贷款承诺书》; 4、买卖双方向担保公司申请赎房贷款担保,签署担保文件,并向担保公司提交所需资料; 5、担保公司进行调查、审批后,交易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 6、卖方或买方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和手续费; 7、审批通过后,担保公司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8、抵押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后,担保公司向银行还卖方原贷款的余额,赎房成功; 9、担保公司经办人员办理赎房、领证、注销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等手续; 10、出证后,买方向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1、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同意放款给买方;担保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组合的流程如下: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第二步: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合同)。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第七步: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 1、向开放商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2、到银行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3、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4、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和办理房屋保险。 5、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6、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7、借款人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时间按时还款;到还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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