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认定劳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内容有: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认定劳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内容有: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纠纷时期劳动关系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为辞退问题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首先对您表示同情,对某些公司规避劳动法的行径表示愤慨,但是您也不要气馁.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浙法民一[2009]3号)》第28条,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l)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 (3)考勤记录;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