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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伤残情况所需要的护理等级,结合你当地的平均工资,各地社会保障部门每年都会公布护理费标准,根据当地公布的护理费标准领取即可。参考《工伤...
、护理程度需要根据生活能力丧失的程度做出相应的鉴定。 5、已经已经鉴定为4级,那么就应该按四级享受工伤待遇的,四级的工伤待遇为:《工伤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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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生活护理费仅限于已经评残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评残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即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直至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因此工伤人员不管是在职还是已经退休,只要存在护理等级,都应当享受护理费。退休人员护理等级有变化的,应当按照新鉴定的护理等级继续享受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具备生活不能自理的条件的工伤职工通常要达到3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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