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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
1、你可以跟对方协商解决此事,你把你的要求写出来,如果对方同意的话,双方在上面签字,然后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 2、去法院起诉离婚。你的那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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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对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约定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办理登记离婚,发离婚证书 2、一般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或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方的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理期限,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判决不离婚,判决不离婚的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对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可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所以,你可以先协商离婚,对离婚及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做好约定,只要你们双方愿意,两个子女可由以由你抚养可由他抚养,对此,一方抚养两个子女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不要另一方支付。你们也可以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对于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两周岁以下的一般由女方抚养。
1、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手续(过程)如下: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出具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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