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美容店退费的法律依据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
美容店退费的法律依据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美容店退费的法律依据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以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应当退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我建议立即向事发地派出所报案,绝不姑息。若派出所真的不管。再联系当地报社记者,如成都就有新闻热线。如此明察暗访,将所获得的材料再交给警察,相信这些混混很快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多说一句,这种以免费美容名义招揽顾客,然后强迫消费,不给钱就不让走,收取高额消费价格的美容店相当多,成都地区也出现了。
质量问题退货,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5人已浏览
1,273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5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