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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因卖方的原因迟延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买方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自然是需承担因违约之过而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了。具体违约责任承担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若是由于卖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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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因卖方的原因迟延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买方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是可以直接请求,要求卖方归还双倍定金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损失具体可以包括已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合同约定但不限于委托律师的费用、交通费等等,另外如果买方需要另行购置房产,二手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房屋上涨价差的损失也可以主张要求卖方承担。在此提醒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等如何解决,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低,太低对双方约束力度不足。
二手房卖方违约,作为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关于你提出的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问题第一、你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合同能够履行;第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是你起诉的要求。一般来说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关于违约金的高低问题,是法院的综合判断问题。只有在约定的过分高于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修正,这就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建议你尽快起诉到法院,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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