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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
具体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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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各地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俱体要看当的的补偿方案。可参考丹东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一、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旱田:城市规划区3.2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2.4万元/亩;其他地区1.6万元/亩。水田:城市规划区4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3万元/亩;其他地区2万元/亩。菜田:城市规划区8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6万元/亩;其他地区4万元/亩。二、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旱田:城市规划区3.2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2.4万元/亩;其他地区1.76万元/亩。水田:城市规划区4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3万元/亩;其他地区2.64万元/亩。菜田:城市规划区8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6万元/亩;其他地区4.4万元/亩。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城市规划区2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1.5万元/亩;其他地区1万元/亩。四、征收农民宅基地补偿按辽政办明电【2007】128号文件执行:宅基地中种植蔬菜的部分,按照征收邻近菜田标准补偿;建造房屋和其他用途的部分,按照征收邻近旱田标准补偿。五、征收工矿建设用地、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区2.2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1.65万元/亩;其他地区1.1万元/亩。六、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沟等未利用地:城市规划区0.6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0.45万元/亩;其他地区0.3万元/亩。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在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因素情况下,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以下5类土地标准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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