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细则》已于2014年6月9日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7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最新的最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如下,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三条【职权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正文首句:“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可见,该《意见》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 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文号“法发[]14号”可见,此《意见》为最高法院制发的文件。 据此,《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为指导性文件(政策)。以上就是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具体规定。
具体的量刑情况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量刑是个非常专业的法律行为,需要综合考虑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等因素,并需要结合公安刑事侦查卷宗并经过法庭辩护才能最终确定。 刑事辩护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本律师是泰州人民广播电台--城市交通广播台《交广面对面》、城市生活广播台《与法同行》栏目特约嘉宾律师,办案经验丰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4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