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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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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公司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公司除了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的情况下才能同你约定服务期限,并未提供专项培训的情况下是不能约定服务期限的,就算是提供了专项培训,约定违约金也不能超过专项培训的费用,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约定期限剩下的部分应该分摊的费用。约定违约金还有第二种情况,就是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以及保密条款,而同时员工违反了相关条款的情况下才能被要求支付违约金。没有上述情况下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
1.应当补缴社保。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你要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即可,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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