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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屋在结婚前已经建成,属于一方财产的媳妇没有份额,婚后建成的应视为共同财产的媳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
在结婚前就已经建好属于一方财产,在婚后所建则应视为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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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通常跟户口挂钩,具体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第一种,儿媳嫁进门,户口迁入婆家,迁入之后婆家房屋遇到拆迁,因为儿媳已经成为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儿媳也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第二种,儿媳户口未迁入婆家,但长期在婆家居住,也履行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义务,那么儿媳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当然,既然政策上儿媳都能够享受,那么补偿款支付到家庭后,家庭内部分配时,儿媳妇也应该享受。
房屋登记在老人名下,归老人所有。四媳妇一家要居住需要经过老人同意,老人不同意的话,可以要求他们腾房。 到了法院宅基地也是老人的,但老人需要将当初儿媳妇翻新房屋的出资返还给她。 老人可以写遗嘱将房屋留给其他子女,合法,但宅基地不能用遗嘱处分。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老人没有处分权。 不能要精神赔偿。
房子在翻盖过后,房本上仍是父亲的名字,房子拆迁后衍生出的房和钱。 一、拆迁安置的新房是婚前个人财产置换来的,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与媳妇没有关系。二、拆迁补偿款,是父亲的财产,有证据证明儿子夫妻俩个花了,还要证明是欠款,否则会认为是赠与。 焦点:拆迁安置协议是如何签订的,如果是按人口,有儿媳人上的补偿款,情况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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