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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两天休息,用人单位组织加班,如果没有补休的话,违反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另外周末加班,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
不,在正常情况下,雇主要求工人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然后与工会和工人协商,雇主不得强迫工人加班,也就是说,如果工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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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这不是旷工。但也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注明周六、周日是员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加班取得员工本人的同意,如果员工在周六、周日不去上班,则不属于旷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周六、周日是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而不是休息时间,未经单位同意不去上班的,属于旷工。《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在正常支付其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3、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应按照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日工资、小时工工资标准,即: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小时)
应当如何支付 一、企业能随意安排加班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劳动法》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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