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
房屋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由作出该决定的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费用,搬迁费、安置费、造成停产停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应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附近地区新建商社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征收房屋后的居住条件为基准。生活质量不下降。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临时配置的补偿3、征收房屋引起的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所有权的交换。被征收人选择交换住宅所有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交换所有权的住宅,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的住宅价值和所有权交换住宅价值的差额。由于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区交换住宅所有权,作为住宅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提供改建地区和附近地区的住宅。
房屋拆迁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补偿,补偿的项目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城镇居民拆迁房屋的补偿可根据《国有土地上》规定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