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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对你的情况不太清楚,所以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度,是应当签订合同,但是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没有落实...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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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承包大多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有交纳土地承包的管理费用凭据也能证明你与村委之间砘在土地承包的合同关系。 2、村委包办土地开发补偿的操作情况你没有讲述,如果不规范也不合法的,你可以向政府投诉处理。 3、你在承包期间做的房子和种的树属于你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村委拆除房屋应当补偿、移走树木则要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支付。至于开渔塘费用是你承包土地的投入,不知你承包的是否为耕地?如果是,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改变耕地性质是要被处罚的。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你们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的话,村里要征用是要给你们一定的补偿才可以的。征地补偿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要看具体的征收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征收补偿费用项目主要包括:①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②、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③、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④、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如遇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建议通过司法手段维权。如想咨询更具体的问题,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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