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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
裁定房产抵债的,应当由法院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房产抵债裁定书、房产过户协助执行书等法律文件,送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协助办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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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法院判决书抵债房过户需要的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经过法院判决,裁定要求债务人以物抵债,例如用房屋抵债后,关于房屋的价款,一般由双方协议解决,不能协议解决的,由法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该房产按当地的市场价进行评估确认,至于税务机关它只负责收税,它没有权利确定房产的抵价,至于双方应该缴纳的各种税费,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房产过户税费,由税务部门按照税法的规定确认征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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